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1月17日,新京报记者从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获悉,近日,该分局战斗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图源: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
 
1月11日上午,林口分局战斗派出所在工作中得到线索,林口县莲花镇东柳村村民苗某某有非法猎捕行为。接报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苗某某家中进行调查,苗某某矢口否认自己非法猎捕。
 
然而,细心的民警在苗某某家仓房门边的一个编织袋里发现了几个猎捕套,当询问其猎捕套的用途时,苗某某支支吾吾、含糊其辞。随后,民警又在仓房内发现一口压着大石的小缸,里面是一包包用塑料袋分装好的肉。
 
对此,苗某某辩称是自家购买的驴肉,用以过年包饺子用。但民警发现,这些肉块均为深红色且腥气较重,初步判断是野生动物的肉。当民警进一步询问其何时、何处购买,购买了多少斤等问题时,苗某某无法自圆其说,最终承认了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经民警进一步查明,2022年9月,苗某某为“解馋”,在位于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莲花经营所施业区内,使用捕猎套非法猎捕一只野生狍子,部分狍子肉已被其食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提醒,非法捕猎、杀害、运输、饲养、食用和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不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威胁野外种群的生存,而且涉嫌违法犯罪。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野生动物相关保护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安装猎夹、猎套、投药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