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2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全面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同一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安排下,北京证券交易所(即“北交所”)对《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三件基本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并于2月1日当天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北交所审核规则修订所增加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交所定位’不予受理”等情形以及本次改革后新三板挂牌条件提出的“构建‘1+5’的多元化财务标准体系”等内容,是否为新增准入要求?这些疑问引起了市场的关注。贝壳财经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交所和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士。


不予受理情形条款中增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交所定位”,未实质新增行业准入要求


贝壳财经:本次北交所审核规则修订增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交所定位”不予受理情形的主要考虑有哪些?


北交所:本次修订在不予受理情形条款增加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交所定位”,主要是衔接上位规则,关于中国证监会自北交所受理环节同步关注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交所市场定位的规定。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北交所市场定位,原《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1-9行业相关要求”具体规定了不支持申报上市的行业企业。本次不予受理情形条款中增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交所定位”,未实质新增行业准入要求,主要是强调在受理环节即予以把关。


贝壳财经:本次北交所审核规则修订受理、中止审核与罚则条款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北交所:本次修订受理、中止审核与罚则条款,主要是根据上位规定,进行适配性调整。


一方面,为落实全面实行注册制要求,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取消了“不接受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等行政监管措施。北交所审核规则比照前述规章的相关规定,在受理、中止条款中,补充明确发行人等主体被各证券交易所等采取暂不接受文件等措施的,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核;在罚则条款中,补充完善不接受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措施及相应情形,确保各市场罚则效力“互认”。


另一方面,配套中国证监会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管要求,对于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因证券发行、并购重组等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不再作为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核的情形。


为新经济和基础产业领域申请挂牌新三板的公司构建“1+5”的多元化财务标准体系,适当放宽了部分要求


贝壳财经:本次改革后新三板挂牌条件的主要变化包括哪些方面?


全国股转公司:本次挂牌条件优化整体保持了原有五项基本条件和适用标准,并结合市场形势变化和监管实践,进一步明确了合法合规经营、业务明确、持续经营方面的具体要求,突出对创新企业的精准包容,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与北交所和新三板创新层做法保持一致,调整不符合合法合规经营条件的刑事犯罪范围和重大违法行为范围。刑事犯罪范围明确为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5类犯罪。重大违法行为范围明确为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及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


二是在规则中明确规定申请挂牌公司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监管要求与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定位。


三是构建“1+5”的多元化财务标准体系。针对新经济领域、基础产业领域的申请挂牌公司,设置“研发投入-专业投资”“做市-发行市值”等要求,并适当放宽每股净资产、经营年限要求。对于上述领域外的申请挂牌公司,有针对性地制定了5套财务标准,包括“净利润”“营业收入-营收增长率/现金流”“研发强度”“研发投入-专业投资”“做市-发行市值”等(满足其一即可)。


贝壳财经:构建“1+5”的多元化财务标准体系,对新三板挂牌条件财务标准优化的主要考虑是什么?改革后的新三板挂牌条件又如何体现对中小企业的包容和精准?


全国股转公司:新三板之前的挂牌条件财务标准较为单一、精准性不足,虽然在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覆盖面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客观上在遴选企业方面针对性不强。随着新三板改革的持续深化及北交所的设立,客观上要求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制度与市场功能定位的适配性,市场相关各方对优化完善准入条件有很高期待,有相当程度的共识。


本次挂牌条件财务标准优化遵循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按照突出服务“更早、更小、更新”及与北交所一体发展的思路,指标结构与创新层条件、北交所上市条件整体保持一致且包容性更强,并在数值上充分体现梯次性。通过多种经营指标的搭配组合,支持具有一定经营基础、具有一定成长性、通过创新实现小规模产出、持续开展研发创新、获得专业机构认可等不同类型的企业挂牌发展,精准包容创新型中小企业,并支持传统行业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以进一步优化市场结构、提高市场服务效能。


经深入研究我国中小企业特点和广泛征求市场各方意见,本次新规通过设置差异化的多元财务标准,对于申请挂牌公司的财务要求突出差异化,进一步实现了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精准定位。


针对具有一定研发投入或资本认可度的企业,未设置净利润、营业收入等规模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新经济、产业基础等国家重点支持领域企业的每股净资产、经营年限要求,实现对发展阶段更早、规模更小的多种类型创新企业的支持。对于创新基础较为薄弱的传统行业中小企业,可选择净利润、营业收入标准,具体指标设置考虑了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的规模特征,充分支持传统行业中小企业在夯实经营质量基础上实现转型升级。


经测算,优化后的财务标准,能够满足大多数后备挂牌企业及各地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群体的挂牌需求。


贝壳财经:本次改革新三板挂牌条件放宽部分企业运营期限要求,主要考虑是什么?如何把控该类企业的经营风险?


全国股转公司: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创新创业支持力度的加大和技术革新速度的加快,部分拥有优秀创业团队或由大型企业孵化拆分的企业具备良好的创新基因,创立之初就掌握核心技术等关键资源要素,市场知名度高、运作基础规范。


在前期调研中发现,部分创新密度较高的新经济领域、产业基础领域中小企业,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引进设备、开拓市场,在设立初期就有较强的融资需求,并基于人才、技术方面的优势,往往能够获得资本的认可。


为加强对相关领域中小企业支持,拓宽其融资渠道,结合基础层功能定位以及市场韧性强的特点,针对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且主要业务属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互联网应用、医疗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新经济领域以及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工艺等产业基础领域的企业,适当放宽持续运营两个完整会计年度要求,豁免每股净资产指标要求,并设置相应的研发、资本认可度指标。


全国股转公司将在审核中加强对该类企业经营风险的关注,除要求其须处于特定领域、符合国家战略、经营满一个会计年度外,还要求其自主拥有与主要业务相关的人才、技术等核心资源要素,以及明确可行的研发、市场、融资等方面计划。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