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的通知,其中明确,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情形严重的行为,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现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



编辑 陈艳婷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