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2月3日,深交所公布2022年纪律处分情况,全年共对16家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企业予以坚决否决,对52单IPO等项目实施现场督导。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回复等各环节文件中存在的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不准确等违规问题,对3家股票发行人、2名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名保荐代表人予以通报批评,切实防止“带病闯关”,维护创业板注册制高质量运行。一方面,强化审核问询。例如,在审核问询中发现鑫甬生物在招股说明书中遗漏发行人新设全资子公司相关信息,申请文件存在多处信息披露不准确、前后不一致等,对发行人予以通报批评。另一方面,衔接现场督导。通过现场督导发现真美股份生产成本核算不准确、未充分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相关风险等,及时予以通报批评。


编辑 方静怡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