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本应是温暖的港湾,但对于家住北京市西城区年近八旬的张老太来说,家却成了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儿子的辱骂、威胁让张老太不堪其扰,无奈之下,她起诉至法院。2月20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刘燕晨、法官助理牟路平来到派出所,对受到儿子不法侵害的张老太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提示,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

2月20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刘燕晨、法官助理牟路平来到派出所,对受到儿子不法侵害的张老太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图源: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不堪儿子辱骂,北京一八旬老人无奈诉至法院

张老太称,自己平时和50多岁的儿子王某一起居住,共同照顾卧床十余年的老伴。在日常生活中,儿子王某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对自己找茬大骂,激动时还摔砸过手机、拆掉过自己卧室的门,让张老太没办法好好休息。

张老太认为,儿子王某的行为给她带来极大的精神和身体上的伤害,为此,她曾报警20余次,频繁的出警、教育和警告并没有给儿子王某带来震慑,无奈之下,她只能将儿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以禁止儿子王某对自己实施殴打、威胁、辱骂等行为,禁止王某砸摔物品,并禁止王某破坏自己的生活环境。张老太还要求儿子王某搬离其住所。

北京西城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刘燕晨、法官助理牟路平前往派出所调查,并与张老太和其儿子王某分别谈话。

王某表示,自己现在住在母亲张老太家中,照顾其生病卧床年逾八旬的父亲王某某,因为父亲王某某失去自理能力,王某每天半夜都会定时起床为其翻身。在王某精心的照料下,父亲王某某身体状况平稳。

但王某表示,自己身体和精神上承受了较大压力,在与母亲张老太一同照顾父亲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因生活琐事产生摩擦,双方并无根本矛盾。其卸掉张老太卧室门是因为双方“话赶话”造成的,王某表示自己不会殴打张老太,那是自己的母亲。

在案件办理中,刘燕晨考虑到张老太与王某共同生活照顾卧床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伴王某某,均承受着较大的身体和心理压力,对于一些共同生活习惯上的摩擦,也属人之常情,如果儿子王某搬出张老太家,又会出现张老太无法一人照料卧床的老伴王某某的问题,故主持对双方调解。经过刘燕晨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以及从情感上疏导劝解,张老太表示,儿子多年来照顾父亲很辛苦,不要求儿子王某搬出其居住房屋,王某也表示其今后和母亲张老太说话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带脏字。

反家暴法撑起家庭“保护伞”

北京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因情绪激动时有摔砸手机、与张老太有肢体冲突情况,存在不文明言语以及拆卸家中房门的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张老太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张老太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故裁定,禁止王某对张老太实施家庭暴力,禁止王某损坏张老太的财物。

2月20日下午,法官刘燕晨、法官助理牟路平当面向张老太、王某送达《民事裁定书》,并向其详细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概念、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不履行裁定的法律责任等相关规定,对王某实施暴力的行为作出严肃批评和劝导,并向申请人及被申请人说明法庭后续会跟踪回访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情况,告知双方出现问题可向法庭寻求帮助,王某当即表示服从裁定,张老太也对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法院向派出所、社区也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相关单位表示将密切监督王某行为。最终,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刘燕晨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具有法律效力,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否则要承担法律后果。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家庭美德,王某大骂老人与优良家风不符,刘燕晨希望此后双方在共同生活中,王某作为子女要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张老太也要多体察子女的不易,双方互相理解、相互包容,保持和谐的家庭关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通讯员 牟路平 田婧
编辑 杨海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