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消息,2月28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马强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命靳学军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命张朝霞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命单国钧为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命刘双玉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


任命蔡慧永为北京金融法院院长。


任命姜颖为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


任命张雯、任雪峰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刘双玉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余飞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任命张玉鲲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


任命黄宝跃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


任命田向红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长。


任命蓝向东、贺卫、方洁、岳向阳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张家贞、黄宝跃、张朝霞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许庆文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编辑 刘佳妮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