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2月28日消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李国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李国华 (资料图)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国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国华利用担任原江西省邮电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江西省邮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李国华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9月30日消息,李国华被开除党籍。
经查,李国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不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旅游、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任人唯亲、任人唯利,在邮政系统任职期间严重破坏选人用人风气;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靠邮政吃邮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李国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国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2月18日消息,李国华被查。

公开履历显示,李国华出生于1960年3月,2016年10月,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年,李国华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