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北京市民政局网站消息,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19〕44号)《北京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19〕57号)《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试行)》(京民福发〔2016〕392号)等文件规定,经各区民政部门审查备案,现向社会公告新增备案的10家、变更备案的8家以及撤销备案的7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编辑 陈艳婷

来源:北京市民政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