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老年人遭遇早教机构退费困难,投诉无果时该如何正确维权?3月13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密云法院审理一起奶奶为孙子报名早教课后发生的退费纠纷案件。该案中,原告郑女士因就退费事宜与培训机构协商无果,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培训费10497元。

据了解,60多岁的郑女士退休后一直专心在家照看孙子。孙子不到2岁时,郑女士花费21900元在密云区某早教机构为他报名了120节早教课程。郑女士的孙子在该早教机构上了58节早教课程后,该机构因疫情停止线下培训,直至7个月后才恢复。但至此,郑女士的孙子已经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并顺利进入北京市朝阳区一所幼儿园,未再继续参加该早教课程。此后,郑女士多次找到该早教机构及相关部门协商退费事宜,早教机构要求按照协议书约定,扣除会员费、礼品费、手续费和加盟费后,退还剩余培训费的30%,即5864.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郑女士和早教机构签订协议书并预交了全部培训费用,早教机构应如约提供课程服务。在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下,早教机构由于不可抗力停止线下培训,另根据协议书约定的早教课程的教学内容及特点,郑女士之孙所报早教课程不宜进行线上培训,加之协议书约定的履行期限已届满,早教机构未向郑女士之孙提供全部培训服务,因此,郑女士要求返还培训费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对于应返还的培训费金额,法院综合郑女士购买课程、消费课程情况并考虑到早教机构经营成本等因素,酌定该早教机构返还郑女士培训费8600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尤其是老年人,在为孩子报名早教班或兴趣班时,要避免签订长期的预付消费合同,更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尤其是合同的起始时间、价格、课时、退费手续、退费流程等条款,付费后不要忘记索要合同及相关票据,作为维权依据。一旦发生退费纠纷,家长作为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也可以寻求相关部门予以协调,如果商家依然不愿意退费,消费者可以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进行诉讼维权。


编辑 彭冲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