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为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3月15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北京银保监局特就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应当享有的八大权益,进行公示与说明。

这八大权益分别为: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以及信息安全权。

其中,关于知情权的内涵,北京银保监局特别强调,“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金融产品或所接受金融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按照北京银保监局的解释,金融消费者有权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利于其接受、理解的方式,进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同时亦有权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以保证能及时准确地获取产品服务信息。

在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受到全社会普遍关注的当下,八大权益中,金融消费者所拥有的信息安全权,成为相对特殊的一项。

对于金融消费者不同意授权信息的,北京银保监局明确提出,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因此拒绝提供不依赖于其所拒绝授权信息的金融产品或服务。

同时,金融消费者对其基本信息与财务信息,也享有不被银行保险机构非相关人员知悉、不被非法定机构和任何单位与个人查询或传播的权利。

编辑 徐超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