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彭镜陶)3月23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某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征收房屋一案。北京四中院副院长李迎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武楠、韩继先共同组成合议庭,朝阳区区长吴小杰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云法庭在线出庭应诉。朝阳区政府各部门300余人线上旁听了这场庭审。

 

庭审现场。  图源:北京四中院


原告诉称,原告所承租的公房在被告的征收范围内,被告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没有征求原告的意见,损害了原告的知情权,而且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偏低,没有公布安置房源的套型、面积等参数,损害了原告及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撤销被告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被告辩称,被告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本案系北京市朝阳区重点建设项目引发的行政争议。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进行法庭调查,并围绕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这一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陈述并展开辩论。

 

朝阳区区长吴小杰全程参与庭审,并在最后陈述中表明,涉案项目得到了绝大多数居民的支持,朝阳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积极响应国家持续推进的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政策,坚持阳光征收、依法征收,保证征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朝阳区政府将以此案为示范,继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上精准施策,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最大程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 彭冲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