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赵利新)4月3日,新京报记者从公安部新闻发布会获悉,公安部近期集中发布百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魏宏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关于新修订标准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和《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情况。他表示,市场监管总局近期批准发布了两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是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和GB 17565-2022《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聚焦百姓的出行安全和财产安全。

 

魏宏表示,第一项标准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是道路交通事故中降低驾乘人员头部伤害的重要装备。我国摩托车保有量已近1亿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已成为百姓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头部损伤和致死风险。为有效保障百姓出行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在2010版《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基础上,修订发布了新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该标准适用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本次修订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在原有摩托车头盔的基础上,首次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类型和技术要求纳入标准,填补了标准空白,解决了无标可依的问题。二是细化了产品规格,结合中国人的头部形状特征,将头盔尺寸规格由3类增加至5类,兼顾了未成年人和成人的佩戴要求,在头盔形状上提出了全盔、3/4半盔、1/2半盔等三种类型,适应了不同季节的使用需求,提升佩戴的舒适性。三是提高了安全要求,增加了护目镜耐磨性、头盔表面强度等指标,完善了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要求。本次新版头盔标准发布实施,落实了《“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关于提升头盔佩戴率和鼓励带盔销售的有关部署,将进一步巩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成效,对于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对引导消费者规范选用符合标准的头盔产品具有重要作用。

 

他还介绍了《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情况,防盗安全门作为家庭、重点场所和区域的重要安防屏障,保护着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我国防盗安全门使用保有量超6亿樘,每年新增超3000万樘,在住宅、政府机关、银行营业场所、重要物品库房等场所广泛应用,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是公共安全领域最早的国家标准之一,本次是第三次修订。原有标准已经实施十多年,随着技术的发展,标准中安全防护等相关技术要求已不适应产品发展与社会安全防范需求,比如:各种小型化电动破坏工具越来越多、破坏力越来越强,原标准对锁具、铰链、锁栓、门镜等薄弱部位的防护要求不足,因缺少锁具互换要求导致换锁难、换锁贵等。针对这些新情况,本次修订着力解决了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根据以往盗窃案件和破坏工具技术发展现状,提高了防盗安全门产品薄弱部位的防破坏要求和相应的验证措施。二是将装甲门、入户门等具有类似防盗功能的户门纳入防盗安全门范围,将安全等级由原来的4级扩展至5级,新增第5级主要应用在银行、枪弹库、危化品库等需要更高安全防护的场合,为社会各界选购防盗安全门提供便利。三是按照门锁分离的原则,规范了防盗安全门通用锁具的基本结构与尺寸,提出了2种型号6个规格的通用型锁具,提高了兼容性。四是顺应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新增外部电源要求,促进新技术在防盗安全门上的融合应用。

 

编辑 唐峥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