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记者从最高检获悉,由水利部、最高检组织实施的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今天(4月12日)正式启动,持续至今年12月。专项行动将在黄河流域涉及的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对黄河流域违法取水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要求全面实施黄河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在水资源管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聚焦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这个最大矛盾,对黄河流域违法取水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条件取水、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违反生态用水管理要求、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等。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有效规范流域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秩序,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专项行动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黄河流域违法取水问题开展协作;坚持依法依规,保障水资源管理保护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分类施策,区分不同情况推动问题解决;坚持协同推进,注重发挥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利部门、检察机关的协同作用。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水利部、最高检将推动建立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平台,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跟踪督促,立足水资源业务管理、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违法取水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