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网公开一批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图/杭州市政府网截图

日前,《钱江晚报》报道了杭州市政府网公开一批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其中有不少是地铁上猥亵女乘客案件的罚款或拘留处罚决定,引发舆论关注。

这并不是“新鲜事”。在该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页面上,最早的案例发生在2018年4月,其中还包括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殴打他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行政违法案例。但是,最引人瞩目的,还是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猥亵、侵犯隐私案件。

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日常客流量大,车厢内乘客间不得不近距离接触,给部分有意“耍流氓”者可乘之机。地铁上的猥亵、侵犯隐私案件,也成为保护女性权益、维护公共治安的难点和痛点。从杭州市所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例看,这些案件确实占较大比例。

公开就是警示。躲在“隐秘的角落”里侵害他人,是违法人员的常见心理。公安机关将他们曝光在阳光下,无疑是一种严厉震慑。尤其是当案情尚不构成犯罪时,一些违法人员觉得大不了拘留几天、交点罚款,就毫无顾忌。公开其作案情况,表达了对侵害女性权益“零容忍”的态度。

另一方面,公开相关案情有助于公众了解相关违法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保护自己权益不受侵害。公开这些案例,也能够帮助女性了解哪些行为是违法的,自己可以进行怎样的防范,在遭遇侵害时应毫不犹豫地向公安机关求助。

很多猥亵违法人员都是“惯犯”,有不少在接受公安机关处罚以后,还是忍不住作案,甚至形成某种病态的癖好。公开他们的姓名和违法情节,让他们置于社会监督的大网之下,有利于防止他们继续作案。

公开违法人员的姓名,是否有据可依?会不会侵犯他们应当享有的权利?这是杭州的做法得到关注以后,一些人困惑的地方。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据此,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与此同时,上述办法也要求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时,应当隐去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信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以及被处罚人以外的自然人姓名。

公开违法人员的姓名,法律依据充分,并不涉及他们的个人隐私。如果不想因为这种信息公开影响个人生活,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实施违法行为,遏制任何实施“咸猪手”的冲动,做一个尊重女性权益的人。

至于有人担心,这一做法会不会“误伤”同名同姓者?此处细节确实值得改进,比如,可以在公开姓名的同时,公开隐匿部分数字的身份证号,从而更精准地“锁定”,避免给无关人员造成困扰。

其实,公开关乎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结果,早就是执法部门的常规操作,比如曝光交通违法案件的被处罚人姓名,已被各地普遍实施。社会舆论对公开实施猥亵者的姓名格外敏感,恐怕还是出于对涉性话题的“羞耻”心理。

但是,在性骚扰案件中,唯一应该感到羞耻的是违法者,而不是受害者。只有鼓励女性将自己的遭遇说出来,及时报警使违法者得到法律追究,才能创造更加安全的环境。

公开“咸猪手”姓名,其深远意义就是创造健康的氛围,让无力者有力,让正义不再迟到。

撰稿/王钟的(媒体人)
编辑/迟道华
校对/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