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秦胜南)4月19日,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由该协会等起草的《四川清香型白酒酿造原料(高粱)》《四川清香型白酒》两项团体标准发布,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四川清香型白酒酿造原料(高粱)》对高粱进行明确要求:糯高粱粒色呈红色、深褐色或褐紫色等,粒小皮厚,剖开后呈玻璃状,蒸煮后黏性强,支链淀粉含量不低于总淀粉量90%,为酿造四川清香型白酒的优质原料;粳高粱粒色呈白色、黄褐色或米黄色,粒大皮薄,剖开后呈粉状,蒸煮后黏性弱,支链淀粉含量低于总淀粉量90%。

《四川清香型白酒》团标对四川清香型白酒进行了明确名义,即在四川省内,以高粱等粮谷为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及根霉曲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 固态培菌,采用粮糟混合续糟工艺,以缸、池等容器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调而成,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的白酒。预包装产品应标识产品类型为“固态法白酒”。

该团标还对四川清香型白酒的色泽、外观、香气、口味、风格设定特级、优级、一级三个等级,分别规定了具体的评定标准。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