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子扬)针对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蓝涧矿泉水抽检不合格,北京中宝饮用水公司被罚5万元”一事,4月23日,生产方北京中宝饮用水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出现该事件是2022年疫情期间加大了臭氧消毒的量,目前已经整改完毕。
 
据了解,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公布一批2023年“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包括假冒知名品牌“傍名人”“搭便车”“神医”“神药”违法广告等行为,其中涉及一批次蓝涧矿泉水不合格案件。根据通报,2022年12月2日,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移转的案件线索,对北京中宝饮用水有限公司销售的蓝涧饮用天然矿泉水进行食品安全抽检。经抽样检验,北京中宝饮用水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矿泉水溴酸盐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2022年8月9日共生产了446箱(每箱24瓶、净含量330ml/瓶)矿泉水,均已售往北京、天津等地,违法所得共计8923.2元。2023年2月14日,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中宝饮用水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923.2元的行政处罚。
 
4月23日,北京中宝饮用水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称,出现该事件的原因是疫情期间加大了臭氧消毒的量。在接到通知后,已经完成了整改。
 
《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规定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含量≤0.01mg/L。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当水源中含有溴化物,并经臭氧消毒时,可产生无机消毒副产物溴酸盐,它是矿泉水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产的副产物。溴酸盐经动物试验证实有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溴酸盐列为对人类可能致癌物质(2B类)。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