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卫健委此前回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关于将水痘疫苗、HVP疫苗纳入免疫规划的建议、提案中可以看到,在确定纳入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时,相关政府部门需要综合考虑传染病流行情况、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成本效益、疫苗生产企业的供应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国家卫健委表示,今后将根据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议和各地的工作经验继续完善相关政策,适时考虑优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逐步推动将安全、有效、财政可负担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昆山杜克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联合主任、疫苗交付研究创新实验室负责人汤胜蓝教授指出,制约国家免疫规划进一步优化有几个因素。


一是疫苗接种筹资策略不完善,影响免疫规划疫苗目录的扩充和部分疫苗的使用。发达国家疫苗筹资主要靠医保,公众自付部分很少,财政主要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或低价疫苗接种。我国国家免疫规划全部依靠财政,财政出于可负担性的考虑,很难及时将效价更高、价格也更贵的疫苗纳入免疫规划目录;非免疫规划疫苗主要由个人自费的话,缺乏成本分担机制,接种意愿不高。


二是国内疫苗研发生产能力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一定差距。近几年,多款国产疫苗产品陆续上市,一些企业的疫苗研发管线也非常令人鼓舞。但仍有一些疫苗还不能实现国产替代,因此难以大幅降低价格并保障大规模供应。非免疫规划疫苗由各省市分散招采,谈判机制不完善,整体市场上疫苗价格仍相对较高。


“重点疫苗广泛接种后发病率显著下降,可大幅度节省原本用于疾病防治的费用。因此,从长远来说,可能减少医保和个人医疗支出。”汤胜蓝教授表示,应尽快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建立完善医保与财政的合理分担机制,提高我国免疫规划扩容能力,并降低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个人负担。


该如何推动国家免疫规划的进一步优化?汤胜蓝教授建议,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动态调整规划并分阶段实施,组织国家免疫规划咨询委员会专家尽快研究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目录科学、动态调整机制,对国内外疫苗规划、接种情况及影响等问题进行评估,合理确定优先顺序,建立未来5-10年国家免疫规划调整计划。以健康公平为导向,综合考虑地方疾病负担、财政水平和居民自付能力,探索支持分区域、分批次、分步骤逐步将更多成本效益高的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并将青少年、老年人、慢病患者、医务工作者等高风险群体纳入接种范围,加快推动实现全生命周期预防接种。


同时,要统筹使用好财政、医保、商业保险、慈善捐赠等资金,建立疫苗接种多渠道筹资机制;建立完善重点疫苗研发、采购和接种服务等保障机制,有序落实新的免疫规划策略。


新京报记者 王卡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