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鹿)国家药监局4月24日发布公告,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决定对全身用利巴韦林制剂,包括利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利巴韦林葡萄糖注射液、利巴韦林注射液、注射用利巴韦林、利巴韦林泡腾颗粒、利巴韦林片、利巴韦林口服溶液、利巴韦林分散片、利巴韦林含片、利巴韦林胶囊、利巴韦林颗粒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修订内容包括增加黑框警告、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多项内容。

增加的黑框警告内容显示,利巴韦林可能引起出生缺陷、流产或死产。妊娠期女性及计划妊娠的女性和其男性伴侣禁用利巴韦林。开始利巴韦林治疗前应确认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特别注意,女性患者在使用利巴韦林治疗期间以及停药后9个月内应避免怀孕,使用利巴韦林治疗的男性患者的女性伴侣6个月内应避免怀孕。至少使用两种有效的避孕措施,每月一次进行妊娠检查。

利巴韦林是一种经典抗病毒药物,上市已有50年,又名“病毒唑”。在美国,利巴韦林在美国食药监局(FDA)妊娠用药分级中属于X级别,对胎儿有致畸性,孕妇禁用。

国家药监局官网数据显示,国内利巴韦林生产批文共有701条,包括注射液、片剂、滴眼液、滴鼻液、胶囊、含片、泡腾颗粒、眼膏、口服液、颗粒等多种制剂,涉及丽珠集团、先声药业、云南白药、宜昌人福、四环生物、辰欣药业等300余家企业。2014年,国家药监局将利巴韦林列入过度重复的已上市药品品种目录。

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