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6日)起,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5日。

 

公众如有意见,可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也可以将意见寄送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据悉,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进行第二次审议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拟增加关于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的规定。

 

突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本定位是重点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同时惠及其他人

 

2022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修改。

 

首先,完善本法立法目的,突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本定位是重点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同时惠及其他人。进一步明确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有关单位及其职能。

 

二次审议稿拟增加关于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的规定。增加“保障措施”一章,充实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保障内容。做好与公共图书馆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完善相关规定。

 

为了保障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草案也作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增加“保障措施”一章,从强化无障碍环境宣传教育、鼓励有关单位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服务知识与技能的培训等方面充实相关规定,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正常使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条件。

 

同时,规定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的维护管理责任,包括对损坏的无障碍设施和标识进行替换或者维修,对需改造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纠正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等,保障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在“监督管理”一章中明确政府监管职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定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制度等,加强监督管理。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初审后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040条意见

 

臧铁伟介绍,2022年10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初次审议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534人提出的1040条意见。此外,还专门发函向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让基层的社情民意直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各联系点以多种形式组织线上、线下的意见征询活动,收集整理并积极反馈当地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为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比如,重庆沙坪坝联系点、天津小白楼联系点不仅在网上征求意见,还深入社区听取居民意见。

 

“各地群众踊跃参与,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还有不少感人的立法故事。”臧铁伟介绍,比如,广东江海联系点反映,居民吴腾信自小残疾,但他自强不息,通过奋斗脱贫,不仅积极参加立法意见征询活动,还表示将积极参与法律实施和宣传,让更多残疾人朋友感受到国家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又如,山东黄岛联系点反映,退休教师秦四海长期关注残疾人、老年人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在立法意见征询活动中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有的已经被吸收采纳。

 

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普遍认为,制定该法对于保护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都具有重要意义。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认真研究了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并有针对性地作了修改完善。

 

臧铁伟介绍,通过这部法律草案的意见征求过程,大家可以看到,经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努力工作,千言万语从千家万户中来,越过千山万水来到最高立法机关,并得到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吸收采纳。实践充分证明,群众有智慧、基层有办法,立法过程越能听民意、接地气,立法质量就越高,制定出来的法律才能行得通、用得好、有实效。

 

草案高度重视科技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推动作用,作了多项规定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在促进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方面有哪些规定?在科技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亮点有哪些?

 

臧铁伟介绍,为了促进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草案作了相应规定。例如,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在无障碍社会服务方面,规定行政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场所等应当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公共服务场所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为其在使用相关信息化服务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

 

“科技是助力无障碍环境发展的重要力量。”臧铁伟介绍,草案高度重视科技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推动作用,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采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建设人性化、系统化、智能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无障碍设施。国家鼓励和支持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远程实时无障碍信息服务。国家通过经费支持、政府采购等方式,鼓励无障碍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生产、应用与推广,支持无障碍设施、信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

 

在惠及老年人的社会服务方面规定了多方面新举措

 

老年人是具有无障碍环境需求的重要群体,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十分重视对老年人的保障,为此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臧铁伟介绍,在立法目的中突出对老年人的保护,进一步明确立法目的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重视老年人组织和老年人的参与,规定国家鼓励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邀请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以及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参加意见征询和体验试用等活动。

 

此外,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规定无障碍停车位优先供肢体残疾人使用,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孕妇、婴幼儿等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也可以使用。强调与残疾人、老年人等相关的服务机构应当配备无障碍设备,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方面提供无障碍服务。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陈静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