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受贿案一审开庭。周江勇被控受贿1.93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指控,周江勇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周江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周江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