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秦胜南)5月4日,新京报记者从四川省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最新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获悉,蓬溪县鸿福酒厂生产的2批次散装白酒被检出不得使用的甜蜜素。
 
抽检结果显示,蓬溪县鸿福酒厂1批次散装白酒(产品规格:53%vol;生产日期:2022年6月3日)被检出含有甜蜜素0.0372g/kg;1批次散装高粱白酒(产品规格:53%vol;生产日期:2022年5月9日)被检出含有甜蜜素0.0690g/kg。
 
甜蜜素是一种非营养型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此次白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成品白酒的口感,违规添加甜蜜素;也可能是其在生产过程中与配制酒生产线因交叉污染所致。
 
企查查信息显示,蓬溪县鸿福酒厂成立于2021年,业务范围涉及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经营等。对于该批次白酒不合格原因以及处理结果,5月4日新京报记者拨打该公司工商备注电话,接听人员称并非鸿福酒厂电话。
 
四川省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告知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