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5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记者提问:世卫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请问这是否意味着新冠病毒流行结束了呢?接下来该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呢?


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


结束“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不意味着新冠疫情的结束,也并不意味着疫情危害就彻底没有了,更不意味着我们对新冠疫情就可以放任不管了,而是表明,以人类目前的能力,可以有效控制这种危害,还要继续做好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以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接下来还要继续坚持必须的防控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新冠病毒的变异情况和疫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需要进一步健全监测网络,加强监测能力,合理布局监测哨点,做好预警和风险的研判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疫苗接种。新冠疫苗对防重症、防死亡,乃至更有效的防控疫情的传播,都是有价值的,需要予以坚持。三是继续强化临床管理和救治能力,特别是对重症的救治能力。四是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强化基层能力建设,加强医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相关物资储备等。五是加强继续教育和风险沟通,公众应继续保持好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心态。


编辑 孙琳智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