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山东高院官微消息,2023年5月9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滨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燕钦国受贿一案。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7年10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燕钦国利用担任中共滨州市委常委、秘书长、滨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山东省政协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享受优惠政策、办理土地手续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子非法收受人民币2000万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燕钦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燕钦国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从轻处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编辑 邓淑红

来源:山东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