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首都教育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期,多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续,依据有关规定,各相关学校办学许可证被废止并注销,将停止办学↓↓


燕京华侨大学等2所民办学校办学终止


2023年5月11日,市教委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废止并注销的公告》,经查,燕京华侨大学北京戴尔外语研修学院2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续。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该2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废止并注销。自办学许可证注销之日起,各校应依法完成清算、注销手续。



北京外语研修学院等4所民办学校办学终止


2022年12月15日,市教委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废止并注销的公告》,经核查,北京外语研修学院北京华诚研修学院北京外事研修学院中华研修大学等4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上述4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并予以注销。办学许可证依法注销后,相关办学主体应依法完成学校清算、法人登记注销手续。



随着高考招考季的到来,民办学校的招生宣传也逐渐进入大家的视野。关于民办普通高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您了解多少?


民办普通高校



民办普通高校是经教育部或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具有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资格,并已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


北京市民办普通高校本(专)科教育的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规定,一律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体系


民办普通高校自行招收的非学历教育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前必须向学生和家长公示获得证书的性质、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并与学生签署相关协议。(注:学校制定的收退费办法不得与教育行政部门和价格管理部门的规定内容相抵触)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等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为教学内容,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资格。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收参加自学考试助学的学生,须修完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北京市自学考试相关合格成绩后,方可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去年,市教委分两批次公布了2022年北京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42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通过2021年度办学状况检查评估,获得了年度招生资格。




编辑 辛婧

来源:首都教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