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妈妈岗”面向劳动年龄内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方式,让育儿妇女“带娃”、上班两不误。

 

“带娃”、上班两不误,“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

 

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解读,当前广东省妇女就业情况总体较好,但育龄妇女就业依然面临一些难题,突出表现为就业工作和照料家庭难以平衡。《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应运而生。

 

《意见》明确“妈妈岗”是落实国家积极生育政策,满足妇女就业、满足企业等用人单位用工需求,由政府鼓励引导、企业等用工主体开发设置,主要用于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就业岗位。

 

为方便妇女更好兼顾照料儿童和工作,《意见》鼓励引导“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的方式,结合实际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

 

同时,“妈妈岗”实行劳动合同形式用工的,应在劳动合同(或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方式)协商明确弹性工作、不强行安排加班、工作时间因照料儿童需要可以请假等相关内容。劳务形式用工的,应签订劳务协议,合理确定权利义务。

 

《意见》也明确要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将“妈妈岗”打造成“妈妈港”。通过鼓励用人单位设立“妈妈岗”车间、“妈妈岗”生产线等,张贴“妈妈岗”明显标识,将“妈妈岗”进行集中统一服务管理,形成规模效应。《意见》要求不得开发从事繁重劳动、有毒有害等不适合育儿妇女就业的岗位作为“妈妈岗”。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妇女之家”,为员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多省市已有“妈妈岗”实践,中山市补贴近500万元

 

在广东省出台《意见》之前,一些地市人社、妇联等相关部门创新探索,加强对宝妈的就业帮扶,开拓“妈妈岗”新模式,以同工同酬、柔性管理、弹性工作的方式,支持妇女做到“带娃”、就业两不误。

 

2022年7月4日,中山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的若干措施》,以近500万元的专项配套资金,拉动镇街共同发力,支持企业和育龄妇女依法商定有利于照顾婴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据中山市人社局介绍,中山作为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出台针对性政策,用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妈妈岗”的地市,形成了良好示范。

 

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8日,中山市“妈妈岗”备案企业近260家,备案岗位超14200个,实现就业近3200人;发放“妈妈岗”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350多万元,惠及近80家企业,涉及吸纳超1540人次需照顾12周岁以下儿童的妇女。

 

“妈妈岗”在其他省市也有生动实践。2021年以来,四川省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政府+公司+妈妈们”的模式,在信息发布、招聘用工、就业培训等方面建立共享平台,通过专人进行岗位和需求对接,着力解决企业用工和居家女性求职需求。

 

同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推出“妈妈岗”,首批一共获得35家企业支持,提供近800个岗位。2022年,四川省乐山市通过“政府+企业+育儿妇女”的模式推出“妈妈岗”,让两批120名妇女在“妈妈岗”就业。江西省瑞昌市引导企业建立工艺流程简单、上班时间相对灵活的组装车间,开设“妈妈班”生产线,吸纳女性劳动者400余人。

 

有调查显示“妈妈岗”员工满意度较高

 

今年3月7日,由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石景山区妇女联合会共同举办的“庆三八·妈妈岗”专场招聘会热闹开场,17家精选而出的单位参会,提供了涉及采购助理、会计、会务秘书等500个岗位,这里既有本地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也有优质服务业企业,部分岗位月薪过万。

 

现场,一位初步达成就业意向的王女士高兴地告诉新京报记者:“‘妈妈岗’就像是专门为我们量身定制的一样,工作时间和地点都很固定,让我们在为家庭增加一份收入的同时,下班后也不会耽误接孩子放学。”

 

有调查证实了“妈妈岗”的积极作用,且员工满意度较高。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于2022年1月对152名25-49岁的已婚女性失业和非劳动力人口、50名“妈妈岗”员工和20家企业进行调研。结果显示,育儿妇女求职意愿强烈,面临压力就业难,遭遇就业歧视的情况仍然存在。“妈妈岗”可充分挖掘女性劳动力就业潜力,缓解企业用工难题,帮助育儿女性增加收入,减轻家庭负担。

 

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的调查,“妈妈岗”给予育儿妇女工作的机会,让她们以多样的方式发挥就业潜力。通过“妈妈岗”增加家庭获取报酬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庭经济压力。同时,“妈妈岗”员工满意度较高,受访的“妈妈岗”员工中,28.0%对于目前的工作很满意,46.0%表示比较满意。

 

此外,该调查还指出,推广“妈妈岗”职位面临多方面局限,包括公众知晓度不高、规范标准不明确、企业管理有难度、晋升空间有局限等。

 

新京报记者 叶红梅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