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南宁新闻网消息,近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一事引发社会关注,暴露出南宁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法治意识不强、履职不当等问题。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经南宁市委决定,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据人民日报此前报道,近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一事引发社会关注。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度重视,已派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文浩为组长的工作组,赴南宁市对此事进行调查。


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合作备忘录》内容进行了审查。区高院经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5月19日已责成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


编辑 孙琳智

来源:南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