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吴蓓介绍,为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市民政局、市未保办将开展条例学习示范培训班,对成员单位负责未保工作的人员、各区未保办负责同志进行专门培训。

 

此外,北京还将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困境儿童监护监督,开展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巡视探访、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救助帮扶等关爱服务。

 

从5月下旬开始至6月,重点开展《条例》的宣传

 

吴蓓表示,《条例》施行后,市民政局、市未保办将切实履行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携手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共同为首都未成年人撑起保护的法律之伞。

 

“在‘六一’期间,我们计划向市未保委成员单位、各区未保委发出通知,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吴蓓说,《条例》的学习宣传已纳入民政系统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之中,从5月下旬开始至6月,重点开展《条例》的宣传,动员全市各单位利用各种资源,在运用多种媒介宣传上加大力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及其《条例》公益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市民政局计划以市未保办的名义组织开展条例学习示范培训班,对成员单位负责未保工作的人员、各区未保办负责同志进行专门培训,并要求市未保委成员单位、各区普遍开展专门的培训活动,使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掌握条例的精神内涵,提高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计划表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00个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

 

此外,据吴蓓介绍,市民政局将组织各成员单位、各区对照条例,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梳理《条例》中亟须推进落实的各项工作,推进跨部门、管长远的相关机制、政策、措施等配套落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尤其是对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明确各自职责任务,拿出贯彻落实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六一”前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教委等将联合出台对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进行训诫和责令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规范,依法敦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开展未成年人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计划表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00个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目前表彰工作正在进行中。

 

落实《条例》规定,北京还将整合基层工作资源,加强街道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社区(村)居委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人专岗建设,积极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聚焦困境儿童兜底保障,加大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力度,提高市、区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社会工作、心理服务水平。

 

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困境儿童监护监督,开展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巡视探访、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救助帮扶等关爱服务。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做好困境儿童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等保障政策落实工作,扎实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唐峥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