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于桂桂)6月2日,新京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到,因向未成年人售酒,全家FamilyMart旗下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万源路二店被罚款8000元。

经查证,2022年11月5日晚8时,2名13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万源路二店使用自助收银机购买了1罐品名为 “RIO微醺3度乳酸菌伏特加风味鸡尾酒”的罐装酒(净含量为330ml),价格为人民币10.5元,1罐品名为“贝瑞甜心荔枝多多起泡果汁酒”的罐装酒(净含量为330ml),价格为人民币10.8元。该店未判明上述消费者是不是未成年人而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贝瑞甜心荔枝多多起泡果汁酒”的进货价是6.696元(实际进价税后),“RIO微醺3度乳酸菌伏特加风味鸡尾酒”的进货价是6.55元(实际进价税后),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8.1元。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罚款8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另查明,该店在店内常温酒类商品货架上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告示,但鸡尾酒是和其他非酒精饮料一起放置于冷藏货架,且当事人并未在冷藏货架上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告示。案发后,当事人在冷藏货架和自助收银机处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告示。

编辑 王琳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