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6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2018-2022)》。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全面实施以来,截至2022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0余万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总数的52%。

 

数据显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规模逐年递增。2018年至2022年此类公益诉讼办案数分别为59312件、69236件、83744件、87679件、94923件,2022年较2018年上升超过60%。2018年至2022年间,每年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数占当年全部公益诉讼办案数的比重始终保持在50%左右。

 

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的监督类型,除传统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外,还涉及森林病虫害、珍稀鸟类、濒危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区、文物、自然遗迹等,案件类型不断丰富拓展,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最高检指出,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检察机关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93.9%的案件在诉前环节得以解决。在2018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39万余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提起诉讼24202件,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236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1966件。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是最初确立的四个法定检察公益诉讼领域之一。“从实践情况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毫无疑问是公益诉讼检察最重要的领域,办案数量最多、案件类型最丰富、覆盖面最广、社会影响最大,制度价值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同。”胡卫列介绍,对此,最高检出台了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会同最高法制定了公益诉讼和海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推动建立全国重要江河湖泊跨区划管辖协作机制,长江流域21个省界断面全部会签协作机制。

 

“下一步,检察机关一方面将围绕国家治理中的难点、人民群众反映的痛点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另一方面,要建立具有公益诉讼自身特色的案件质量和业务考核评价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最高检还将积极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抓紧论证专门立法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立法路径、模式、体例等,尽早形成检察机关立法建议稿。

 

编辑 唐峥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