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6月9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昌平法院接到来自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区派出所的书面通报称,曾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女子陈某因冒用居民身份证件,欲乘坐航班前往异地,被公安机关查获。昌平法院传唤陈某到庭后,对她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的行为作出司法罚款五千元的决定。

 

法官助理王涛对被执行人陈某进行询问。  图源:昌平法院


据了解,2020年,陈某以公司资金周转为由,相继向卢某、邢某借款,随后两人多次催要,陈某均未还款,卢某和邢某因此将陈某起诉至昌平法院,法院判决陈某分别向卢某、邢某偿还借款16万余元、21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未按时履行偿还借款的义务,卢某、邢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昌平法院刘桂林法官团队多方查找,均未发现被执行人陈某的财产线索。

 

于是,刘桂林法官团队于2021年1月对陈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了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陈某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一系列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院介绍,此次案发系陈某和朋友商量一同前往内蒙古游玩,陈某觉得路途遥远,想要乘坐飞机,于是冒险使用他人身份证信息购买机票并前往大兴国际机场,意图蒙混过关,但被安检人员当场识破。警方经查实,给予陈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并向昌平法院发出情况通报。

 

接到通报后,昌平法院迅速传唤陈某到庭。但陈某对其违法行为闭口不提,仍未意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昌平法院对陈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对其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的行为罚款五千元,责令其深刻具结悔过。最后,被执行人陈某向法院缴纳了罚款并写下悔过书,主动列出案款清偿计划,承诺将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