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叶红梅)6月1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于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在评价标准中也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

 

各职称系列均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贡献、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代表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可量化的“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

 

在职称评价方面,北京市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导向,修订各系列、各专业职称评价标准,促进与当前新兴职业标准相衔接,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同时根据不同学科领域特点,探索建立能够识别有天赋、有潜力人才的评价标准。

 

《通知》明确,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北京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立新的职称评审专业。同时围绕北京市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设立特色职称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通过“一产一策”“一链一策”,实现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也可以结合本单位发展实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调整职称评审专业。

 

编辑 唐峥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