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交管部门统计,截至今年6月15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事故同比上升三成,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已占全市交通亡人事故的29%。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逆行、醉驾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加重了事故伤害程度。

 

针对今年以来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特点,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近期市交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社区、乡村开展“五不一戴”安全守护宣传活动。

 

北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

 

据市交管局事故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实惠、灵活便捷的特性,已经成为市民群众短途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电动自行车起动速度快、车辆稳定性差,加上部分骑行人缺乏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违法违规骑行,造成路上交通安全风险加大。据市交管部门统计,截至今年6月15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事故同比上升三成,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已占全市交通亡人事故的29%。

 

从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成因分析看,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逆行、违法进入机动车道行驶,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不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骑车带人加重了事故伤害程度。

 

今年以来,北京全市发生的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中,超过六成的驾驶人死亡原因是颅脑损伤,数据显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使骑乘人员的受伤率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鼓励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

 

为防范电动自行车事故风险,市交管局将联合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市交通委等部门,以“不闯灯、不逆行,不违法进入机动车道,不‘醉酒’骑行、不违规骑行带人、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为内容,开展“守法安全文明骑行”主题宣传活动。

 

在“五不一戴”电动自行车安全防护宣传活动中,市交管局将依托交通安全“七进”完善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快递、外卖即时配、园林绿化、环卫、共享单车运维等企业,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发起安全文明出行倡议,组织开展“做文明守法配送员”宣传实践活动;在全市中小学讲授“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体验课;深入全市村镇、社区,以“五不一戴”为主题开展巡回宣讲活动;依托我市全媒体优势,制作宣传海报、短视频,拓展宣传渠道和覆盖面,提升市民群众,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的文明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今日,北京交管部门还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出行当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对市民朋友进行针对性提示。

 

风险1:闯红灯,增加路口内交通冲突和事故风险

 

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保障路口有序通行。而闯红灯不仅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造成路口交通秩序混乱,而且会增加路口内交通冲突点和风险点,增加事故发生几率。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快、体量小,机动车驾驶员发现时已来不及采取措施,极易发生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

 

今年3月9日早高峰,在朝阳区华威南路与弘善东路交叉口,一男子带着自己10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闯红灯进入路口,与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小轿车相撞,小型轿车前部将电动自行车撞出,造成骑车人死亡、孩子受伤。

 

风险2:逆向行驶,速度叠加易正面相撞

 

一些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在行至大路口、桥区或有隔离设施的道路时,为贪图一时方便,不愿绕行,选择“反其道而行”,而在违法逆行的过程中免不了与正常行驶的其他非机动车、机动车形成冲突,极易发生正面碰撞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双方速度叠加,事故后果往往更加严重。

 

2022年12月9日,复兴门外大街与南礼士路十字路口,一名外卖员为抢时间在路口闯灯逆行,与一辆机动车相撞,该名外卖员倒地受伤,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风险3:违法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因司机视觉“盲区”引发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而个别骑行人在遇非机动车车流量较大时,却不顾安全驶入机动车道,更有甚者,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横穿或斜穿,这种“任性驰骋”的行为极易因机动车驾驶人的视觉盲区而造成剐蹭、追尾、碰撞,引发交通事故。

 

今年2月27日早高峰,在海淀区北清路永丰路口,一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由北向南行驶,与一辆由西向南右转弯的两轮摩托车相撞,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风险4:醉酒骑行,引发多起单方亡人事故

 

很多人认为,禁止“醉驾”是对汽车司机说的,而实际上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不能忽视酒精对人体的影响。酒精会导致大脑的反应变慢,对车辆的操控能力变差,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醉酒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

 

近年来,我市发生了多起因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单方亡人事故。2022年7月5日下午,在我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南横东街西口北侧30米处,一男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自行车与路侧灯杆接触,造成男子受伤、车辆损坏,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该男子于当日死亡。

 

风险5:违规载人,电动自行车操控难度加大

 

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承载能力有限,当车辆超负荷载重、载人时,会使得车辆操控难度加大,重心发生变化,制动距离延长,稳定性进一步降低,在行驶当中,极易失去平衡,遇上紧急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可以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2023年3月28日9时,在昌平区天通苑学校门前,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带着女友由北向南行驶时,因操作不当,电动自行车方向偏移撞向前方路边由北向南行走的一位老人,造成老人受伤,该男子负事故全部责任。

 

风险6:未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事故伤害程度

 

今年以来,北京全市发生的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中,超过六成的驾驶人死亡原因是颅脑损伤,数据显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使骑乘人员的受伤率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鼓励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

 

2023年6月11日22时15分许,在通州区徐尹路,一人骑行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时,车辆左侧与路缘石发生接触,后连人带车摔倒,造成骑行人当场死亡,电动自行车损坏。经调查,事故发生时骑行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编辑 唐峥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