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4月公布首批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后,国家药监局上周又公布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第二批),涉及入驻电商平台商家无证经营、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等。
 
2022年12月1日施行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第三方平台应当设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平台与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药品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平台应当履行审核、检查监控以及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停止服务和报告等义务。
 
两起案例涉无证经营
 
此次公布的第二批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共有4起,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入驻平台商家无证经营药品案(2起)、入驻平台商家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1起)、入驻平台商家销售禁售药品(1起)。
 
两起无证经营药品分别为:2021年12月,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监测线索,对淘宝店铺“聊城特产东阿阿胶”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销售OTC药品阿胶,货值金额1.02万元;2021年9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阿里巴巴某入驻商家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销售药品连花清瘟胶囊,货值金额6万元。
 
另外两起分别为:2022年5月,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线索对京东商城入驻商家“健安寿大药房旗舰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经营活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等行为,货值金额1.16万元;2022年12月,洛阳市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监测线索,对拼多多商城入驻商家“御春堂药馆”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于2022年12月22日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好立康牌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该药为禁止网络销售药品)。
 
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要求购进、销售药品;第三方平台应当落实好审核管理责任,对平台内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检查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
 
未来市场或超千亿元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是影响我国药品网络销售的重要政策,2022年9月发布,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办法》明确,第三方平台应当设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处方药实名购买、药品配送、交易记录保存、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备案。同时,平台与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药品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平台应当履行审核、检查监控以及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停止服务和报告等义务,并强化平台在药品召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监督检查中的配合义务。
 
作为医药领域最受关注的政策之一,处方药网售历经多年演变。2014年5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放开处方药在电商渠道的销售。此后,网售处方药政策是禁是放,一直备受业界关注,201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药品管理法》,未直接禁止网售处方药,让业界认为是为网售处方药“松绑”。
 
药品网售撬动的市场不容小觑。米内网数据显示,2021年国内药品终端销售额为17747亿元,线上销售额368亿元,渗透率仅为2.1%。按照财通证券研报测算,预计2025年所有终端药品市场规模达到20761亿元,如果零售端的线上渗透率能够达到19%,则对应超千亿元的线上零售药品规模。
 
这也对监管提出更高要求,国家药监局表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有关从业者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新京报记者 张秀兰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