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鹿)6月25日,南京摩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小型分子筛制氧机因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被江苏省药监局罚款2.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南京摩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小型分子筛制氧机(规格/型号:MO-5A,编号:MO-5A2023030275)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YY 0732-2009中10.3、11.2的规定,该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处罚款22000元;没收违法生产的医疗器械小型分子筛制氧机(规格/型号:MO-5A,编号:MO-5A2023030275)1台。

资料显示,南京摩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西藏摩氧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一家专注智能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的物联网智能设备方案提供商,主要生产便携式制氧机,致力于解决户内外便捷用氧问题,开发有一代、二代便携式制氧设备。南京摩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显示,此次处罚所涉及的制氧机为其置顶、推荐款。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