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咸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谨防误食野生毒蘑菇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湖北省咸宁市市场监管局表示,野生毒蘑菇成分复杂,即便通过烹调、加工或者晒干等方式也不能破坏其毒性。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后,会出现恶心、呕吐、急性贫血、脏器损害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保护自身安全。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提醒,野生蘑菇分布广泛,不要随意采食野生蘑菇。我国蘑菇种类繁多,超过3.6万种,毒蘑菇达48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致死的蘑菇有40多种。目前还没有简易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的科学方法,民间流传的“经验”,并不能保证避免误采误食野生毒蘑菇而发生中毒的情况。因此消费者在户外踏春郊游,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特别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绝不要轻易食用。


提示称,不同种类的毒蘑菇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野生蘑菇中毒的表现有:胃肠中毒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肝脏损害型、肾衰竭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光过敏性皮炎型等。其中胃肠中毒型最为普遍,肝脏损害型致死人数最多。一般误食毒蘑菇后,最短可在10分钟、最长在6-12小时后发病。如果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马上催吐并立即送医。

此外,生产经营者在加工、售卖野生蘑菇时,应做到不采集、不加工、不经营不认识的蘑菇,确保在加工、经营过程中没有混入毒蘑菇,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编辑 张明璇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