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叶红梅)7月14日,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决定自2023年9月1日起,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90元。

 

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而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24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而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51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而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78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而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05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33元。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124元发放。

 

编辑 陈静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