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7月17日,“湖北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近期,宜昌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印发《宜昌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补贴政策》(简称“《补贴政策》”),宜昌将补贴城区保租房建设运营主体,建设补贴1万元/套。


根据《补贴政策》规定,补贴发放对象是宜昌城区建设或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事业单位。对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闲置存量住房改造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在改建改造验收合格后,按照1万元/套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贴;对于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项目主体验收合格后,按照1万元/套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贴。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