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吴为)7月24日,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今年1至6月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通报显示,上半年,北京处分厅局级干部70人。

 

2023年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019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8475件,立案2113人,处分1620人(其中党纪处分1490人)。处分厅局级干部70人,县处级干部223人,乡科级干部234人。移送检察机关200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17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356人次,第二种形态1091人次,第三种形态367人次,第四种形态357人次。

 

何为“四种形态”?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别是:

 

——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