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8月2日晚间,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禾集团”)发布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摘牌日期为8月4日。


公告显示,泰禾集团于2023年7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鉴于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所以,泰禾集团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2023年7月31日,泰禾集团与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简称“金圆统一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金圆统一证券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此外,泰禾集团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保管和发放。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公告称,泰禾集团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