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菜市场的灯光下看着新鲜的肉食、水灵的蔬菜,买回家后却发现并没有那么新鲜,“买家秀”和“卖家秀”的差别主要出自“生鲜灯”的“美颜”效果,一种用不同光线照射农产品使其色泽更加亮丽的照明设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办法规范“生鲜灯”,要求从12月1日起,经营者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


新京报记者近期探访北京部分商超、便利店、果蔬市场发现,大多数肉类、卤制品熟食店以及部分果蔬店会使用“生鲜灯”。律师称“生鲜灯”的使用涉嫌误导消费者。一些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商户表示已开始着手逐步弃用“生鲜灯”。


新京报记者 刘欢 张明璇

视频制作 张明璇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