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以来,京津冀等地持续遭遇强降雨的天气,中央气象台3天内7次发布暴雨红色预警。超强降雨下灾害危机凸显,京冀多地遭遇城市内涝、山洪等洪涝灾害,并造成严重生命和财产损失。


据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消息,截至8月1日中午,此轮强降雨已经造成11人遇难、27人失联,累计造成北京13个区44673人受灾,转移受威胁群众12.7万人。据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消息,此轮灾情共造成河北省87个县(区)540703人受灾。其中因灾死亡9人,因灾失踪6人,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正在统计中。


为何千里之外的台风“杜苏芮”,却导致京津冀地区极端强降雨?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方翀表示,在大气环流形势和地形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杜苏芮”残余环流得以深入我国北方数日,在遥远的华北地区继续制造极端暴雨。


台风减弱后的低压经过地区通常会出现明显的降雨天气,但带来极端的强降雨却较为少见。近年来,我国北方强降雨天气明显增多,这背后不只是环流和水汽条件的简单作用,而是与整体气候环境变化的大背景有关。面对日益频繁的极端天气和洪涝灾害,城市如何更好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至关重要。


我国雨带逐渐北移,极端强降雨发生频率增高


虽然地区降水量受多重因素影响,但在全球变暖影响下,我国降水带逐年向北转移的趋势明显,我国北方降雨量逐年增多。中国气象局发布的《2021年度中国气候公报》显示,2021年我国暖湿特征明显,平均气温为10.5℃,是自1951年以来气温的新高;平均年降水量672.1毫米,其中北方降水偏多,降雨量更是高居历史第二位。


同时,气候变化和全球变暖会加剧气候系统不稳定性,导致极端气象事件频发。研究表明,大气温度每增加1℃,水汽含量就会增加7%,这就会导致极端的强降水事件发生。在全球变暖和雨带北移的影响下,我国北方极端降雨天气频发。


2012年“721北京特大暴雨”,最大总降水量出现在北京房山(541毫米);2016年“720”强降水,最大累计总降水量出现在河北邯郸(771毫米);2021年郑州“720特大暴雨”,最大累计降雨量在郑州新密市白寨(918.9毫米)。 此次,京津冀等地区强降雨再次打破历史极值。中央气象台数据显示,此次强降水横扫河北、北京、天津、山西、河南、山东等省份大范围地区,华北地区日降水量16站突破历史极值。北京昌平、门头沟,河北保定、石家庄、邢台局部地区降水达到650毫米至1003毫米。其中,最大小时降水量111.8毫米(北京丰台区),最大降水量1003.3毫米(河北临城县)。


其中,据河北省气候中心消息,本次降雨过程持续时间长、累计雨量大、覆盖范围广、降水强度强,累计雨量、单站极值雨量和最大雨强均超过1996年和2016年极端暴雨过程。华北地区强降雨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正逐步加强。根据北京气象局数据,本次降雨天气过程记录到的降雨量极值出现在昌平的王家花园水库,为744.8毫米,超过2012年7月21日记录到的最大降雨量541毫米,显著超过北京地区记录到的降雨极值,为北京地区有仪器测量记录140年以来排位第一的降雨量。


然而,北方地区频繁的降雨天气可能只是开始,百年未有之大降雨或将成为常态。IPCC发布的第六次科学评估报告(IPCC-AR6,2021)指出,持续的全球变暖将进一步加剧全球水循环的异常,具体表现在极端高温、海洋热浪、强降水等的频率和强度,更热、更旱、更涝等极端现象将更加频繁并成为新常态。


极端天气频发,我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亟须加强


气候变化引起全球范围内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气候风险日益突出。世界气象组织报告显示,随着全球变暖加速演进,全球重大自然灾害发生频次总体呈增多趋势。1970年至2019年极端天气、气候和水事件造成全球每天损失平均达2.02亿美元,累计损失3.6万亿美元。2010年至2019年报告的损失是1970年至1979年报告数额的7倍。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最新评估报告指出,全球大约有33亿至36亿人生活在气候变化高脆弱环境中。未来气候变化风险将进一步加剧,跨行业、跨区域的复合型风险将增多且更加难以管理。适应和减缓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大策略,在气候变化长期性和气候风险显著化的背景下,突出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重要性十分必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是指通过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风险识别与管理,采取调整措施,充分利用有利因素、防范不利因素,以减轻气候变化产生的不利影响和潜在风险。


与全球气候变化整体趋势一致, 我国气温上升明显,气候风险态势更为严峻。根据《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1951 至2020 年平均气温升温速率达0.26℃/10 年,高于同期全球平均水平。在此影响下,气候变化已对我国自然生态系统带来严重不利影响,并不断向经济社会系统蔓延渗透。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重大战略区域气候问题与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交织叠加,气候风险聚集、连锁、放大效应明显。


在此背景下,我国积极展开气候变化适应行动。2013 年,我国便发布《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推动重点领域、区域适应气候变化工作;2014 年出台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 年)》,进一步助推强化重点领域和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并先后印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等文件,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30个城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但面对日益严峻复杂的气候变化风险事件,我国适应气候变化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亟须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重点,加强对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警能力,推动气候相关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构建韧性城市至关重要


气候风险高企,城市首当其冲。城市人口密度大、经济集中度高,并集中了重要的基础设施,同时,气候变化让城市热岛效应非常显著,城市面临的气候风险更为严峻。因此,在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应对极端天气带来的洪涝灾害等险情时,城市需身先士卒,走出一条不同以往的道路。


当前,城市传统的自然灾害应对体系已难以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灾害管理的需要。尤其是随着我国降雨带北移,北方城市无论是河道行洪泄洪标准、还是地下管廊建设水平方面都相对较低。因此,在应对气候风险事件、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面,城市需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带来的极端事件的变化趋势及其新的特征与水平,并开展相应准备工作。


首先,加强监测和早期预警能力,将适应气候变化纳入城市规划建设主要领域。加强城市气象、水文、管网、基建等关键环节的信息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对极端天气的预警能力。面向城市气候变化极端情况,考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面临的主要风险,并在城市建筑、交通、用地等相关规划中充分考虑气候承载力。


其次,合理提高城市重要保障系统建设标准。针对强降水、高温、台风等极端气候事件,提高城市给排水、供电、交通、信息通讯等保障系统的建设标准,加强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尤其北方城市,应充分考虑雨带北移、降水量增多情况下,提高城市下水道排水系统的建设标准,适当适量由廊道式排水系统替换掉管网式排水系统,提高洪涝防御能力与供水保障等。


最后,推动灰色设施转向绿色设施,建设更自然、更具韧性的城市。海绵城市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应对洪涝灾害、构建韧性城市的重要方向。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但当前,我国在海绵城市建设领域,更注重防洪堤坝、排水管道等措施,主要依靠管渠、泵站等“灰色”设施来排水。在此情况下,更极端的降水量必将要求更高的建设标准,而我们不可能无限承担由此带来的高额成本。


因此,应发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城市良好的空间形态,减轻城市热岛效应;鼓励屋顶花园、垂直绿化等方式增强建筑集水、隔热性能,保障端气候条件下的室内环境质量;更多拓展河、湖、池塘等天然缓冲区面积,建设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等绿色配套设施,不断提高城市“海绵体”的规模和质量。从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气候韧性方面,降低或化解气候风险。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任大明

编辑 陶野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