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宾市融媒体中心消息,近日,“冯波律师涉黑案”因辩护律师未进入法庭参加庭审在网上引发关注。事件如何发生?又将何去何从?记者联系了广西来宾中院及有关人员,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实地采访。


记者了解到,2023年8月7日上午,来宾中院对上诉人冯波被指控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一案进行二审第二次开庭审理。为确保庭审安全,法庭提前三天通知所有诉讼参与人应严格遵守法庭规则,不得携带电子设备进入法庭。7日上午,所有进入法庭的人员均按照法庭要求接受了安检,且将所携手机和电脑均暂存安检处,未带入法庭。上诉人冯波的两位辩护律师提前到达该院后,在安检时对法庭不允许携带电脑进入的要求提出质疑,并与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协商。在协商尚无结果的情况下,法庭即宣布开庭审理。随后辩护律师在庭外获知庭审已结束,于是向来宾中院立案信访部门进行投诉,并通过网络发声。


来宾中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院在接到律师投诉后高度重视,指令审务督察部门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核查,认为律师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当日的庭审工作在程序上确有不当。为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律师依法充分行使辩护权,维护程序公正,确保案件质量,改进司法作风,来宾中院依法决定继续开庭审理本案。9日中午,该院柳金红院长联系到王昊宸律师,就该院在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方面存在的工作失误当面致歉,并表示该院已决定对本案继续开庭审理。王昊宸律师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进行后续庭审,还就一些具体事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柳金红院长向记者表示,“来宾中院已对合议庭进行了批评,合议庭也进行了认真检讨。律师和法官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出发点和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应该相互尊重、相互配合。我们将深刻汲取教训,以此事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专业素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程序公正意识,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也感谢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院继续监督。”


来宾中院表示,该案将继续开庭审理。


编辑 艾峥

来源:来宾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