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涉案30亿元的内蒙古贪官李建平案二审开庭,将择期宣判,其一审被判死刑。李建平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经审理查明,李建平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金14.37亿余元,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其收受财物共计5.77亿余元,李建平本人或伙同他人挪用国有公司公款共计10.55亿余元,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前尚未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