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8月22日上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平法院”)召开涉农村建房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据统计,2018年至2022年,该院共审理涉农村建房纠纷民事案件489件,数量整体呈递增趋势,其中,农村建房合同类案件占七成。施工合同纠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是涉农村建房纠纷的主要类型。另外,此类型纠纷多发于亲朋邻里之间,矛盾积怨较深,且部分村民在涉及工程质量问题时不愿鉴定,导致案件审理难度增大。

 

通报会现场。  图源:昌平法院


通报会上,昌平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郑维岩介绍,从主体来看,农村建房相关纠纷多发于建房者与施工方、建房者与邻居、房屋共有权人、施工方与雇员之间等,人员类型多样、关系较为复杂。产生的纠纷主要为相邻关系纠纷、排除妨害纠纷、恢复原状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及因建房施工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

 

因农村建房引发的施工合同纠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是涉农村建房纠纷主要类型,共计349件,占比71.4%。其中,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239件,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施工方主张建房村民给付建房工程款纠纷,一类是因建房质量问题、村民起诉施工方要求赔偿纠纷。

 

除常见的合同类案件外,相邻关系纠纷、排除妨害纠纷等也较为常见。昌平法院经调研发现,近五年审理的相邻关系、排除妨害纠纷中,约有六成系因农村建房引发。部分村民建房时未履行建设审批手续,宅基地四至不明,超出宅基地面积、占用他人滴水或影响“官走道”“官门道”通行等情形多发。

 

此外,因通风、采光、安装摄像头侵犯隐私等引发的邻里纠纷也不断增多。另外,施工人多为无资质的个人从业者。“包工头”“施工队”等具有一定农村建房施工经验,要价低廉、施工成本低,成为农村房屋建设者的首选。施工者多无建房资质、证照,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施工标准约定不明确,导致建房质量参差不齐,进而引发相关纠纷。同时,施工过程中工人没有接受必要的岗前指导与安全教育,也未配备安全帽、防护绳等必要安全防范措施,导致受伤等安全事故发生。

 

此外,昌平法院还发现,农村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双方争议焦点集中为工程质量问题,多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但实践中该类鉴定机构少、鉴定难度大、鉴定费用高,大多数村民不愿意鉴定,导致案件审理难度增大,纠纷化解难。

 

就农村建房纠纷案件多发的原因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建房未履行审批手续。二是村民欠缺证据保存意识。农村建房相关案件中诉讼主体多为村民,证据意识、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三是监管缺失致使纠纷频发。当前,对农村建房的审批、建造等事宜并无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仅部分乡镇政府制定相关规范,对是否准予建房、拟建房屋高度、建筑面积等作出限制性要求,但将房屋布局、四邻间距、施工标准等事项留待建房人自行确定。

 

乡镇政府或村委会一般未对建房合同进行备案,对建房安全施工标准、建房过程也缺乏必要监管,大部分涉农村建房纠纷未能在事前审批、事中监督阶段中得以解决,而是直至房屋建成后,因各方协调无果,才诉至法院。

 

编辑 彭冲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