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8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集体采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就这部法律立法保障的重点,以及实施过程中如何体现“人人都需要无障碍环境”的理念作了专门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供图


重点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其他社会群体成员也可以享受无障碍环境的便利

 

谈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立法目的,石宏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法律的保障重点是残疾人和老年人,但同时也强调普惠性,要让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成果惠及全体社会成员,这句话其实就是整个法的基本立场和重要理念。”石宏介绍说,在整个法的立法过程中,这部法律的调整重点、保障重点和适用范围都有一个发展过程。最早有的同志强调,这个法应该是适用所有群体,在征求意见和常委会审议过程中,不少意见由常委会委员提出来——根据我们国家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现实需要,从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本身的发展历程来看,应当突出重点。所以整个法的基本定位特别明确,保障重点突出,保障重点就是残疾人和老年人,基于此,很多制度设计和规则设计考虑到的主要也是残疾人和老年人的期望和需求。

 

石宏介绍,但与此同时,考虑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对无障碍环境有需求的人群会越来越多,尤其是现实生活当中可以看到,孕妇或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人群,比如腿摔了,他们在一定情况下对无障碍设施也是有需求的。所以,法律从立法目的和调整范围上明确,在重点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的情况下,其他社会群体成员有无障碍环境需求的,也可以享受无障碍环境的便利。这就是整个法的基本定位和基本立法理念。

 

回应无障碍环境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法律作出多项具体规定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群众的呼唤。”石宏说,大家普遍反映无障碍环境建设覆盖的领域不全面,设施本身的建设也不是很系统,以及设施之间衔接不是很连贯等问题。同时,还有无障碍环境发展的不平衡问题。

 

如地区之间,东部地区,比如北上广深这些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对来说是比较先进的,但是中部和西部,特别是西部地区,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所限,无障碍环境建设还有较大差距。城乡之间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差异也比较大。

 

另外一个不平衡,则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恰恰给残疾人和老年人带来很大影响,这就是通常讲的“数字鸿沟”和“服务赤字”问题。“普通人、年轻人可以玩得转,但对于很多老年人和残疾人来讲,使用电信产品就很困难。”石宏说,“还有‘服务赤字’,老年人如果到公共服务场所,要办理一些业务,比如到银行或者行政中心办理一些业务,如果没有人工引导和解释,靠他自己去操作是相当困难的。”

 

石宏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即以这些问题为导向,坚持向来秉持的社会立法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通过制度设计尽量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

 

他举例说,大家普遍关注、反映的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领域存在的“重建设、轻维护”“重建设、轻管理”问题,如马路上很多盲道要么建设得不连贯,成了“断头路”,要么盲道被共享单车或者轿车占用。针对这些问题,此次立法明确了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责任主体,以及这些责任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维护和管理职责,同时明确禁止违法占用和破坏无障碍设施,如果违反了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又比如老旧小区多层建筑加装电梯的问题。很多老人或者残疾人住在高楼里面,没有电梯的话连家门都出不了,寸步难行。“这个问题反映比较强烈,也是我们这次立法当中重点解决的一个问题。《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从国家鼓励、政府支持、居民配合三个方面为解决这个问题作出规定,并进一步明确加装范围、发挥各方面作用以及充分考虑兼顾居民的不同利益诉求,不断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石宏说。

 

立法过程中发挥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问计于民,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立法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立法必须贯彻实施的基本原则,也是全国人大立法过程当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要求。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积极畅通各方主体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制定这部法律的渠道。

 

“整个立法的过程当中,中国残联通过他们的途径听取了5万多名残疾朋友的立法建议,这些建议中国残联都提供给我们了。住建部、工信部也从他们部门的角度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我们都加以研究过。”石宏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当中的主体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召开座谈会(包括视频座谈会)等各种途径和方式,确保全国人大代表充分表达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石宏介绍,到地方调研的时候,专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座谈会,或者专门上门听取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福建有一位盲人全国人大代表叫王永澄,很关注这部法律,他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时候提出了意见建议,我们到福建调研时也专门听取了他的意见,他希望我们特别关注盲人和低视力群体教科书的问题。盲人、低视力群体在学习过程中,这个问题很影响他们个人的学习成长,特别是有些孩子视力不是特别好,如果他在学习过程中使用的是正常视力人群的教科书,那肯定是看不清楚、看不见的,学习自然就很困难。王永澄代表非常关注怎么解决这些群体的教材问题,因此他专门提了出来。在他的意见基础上,我们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专门规定了一条:鼓励教材编写、出版单位编写、出版盲文版、低视力版教学用书。

 

同时,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的作用。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国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有30多个。我们专门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天津市小白楼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实地调研,与上海市虹桥街道等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视频连线座谈会,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通过这种方式,让人民群众的意见更真实、更准确地到达立法机关,从而对他们的意见加以分析和吸收。

 

此外,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草案在审议之后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全文公开,每位群众都可以上网提意见。针对各方关注的重点焦点问题,专门听取了有关群体的意见。

 

石宏介绍,比如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专门到那些老旧小区,看看他们加装电梯的情况怎么样,在加装电梯的过程中到底面临什么样的障碍,这些障碍在实践中到底是如何解决的,把这些成功的经验归纳总结出来,再上升为法条。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陈静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