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洁)8月28日,新京报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对本市生产、销售的榨汁机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0批次产品。经检验,发现4批次不合格,涉及宁波千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号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卡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生产的产品。

不合格名单显示,标称宁波千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汁机(规格型号SK-JM201)、标称中山卡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cachoo”牌原汁机(规格型号CQ08;生产日期/批号2023-05-05/-)、标称上海金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迷你原汁机(规格型号S-YZ2701),均因内部布线不合格。据介绍,“内部布线”项目按照标准条款的相关规定,布线通路应光滑无锐边,布线的保护不与毛刺、翅片或类似的棱缘接触,布线应有效地防止布线与运动部件接触。本次抽查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要求。内部布线一旦被毛刺划破,将失去基本的绝缘保护,导致产品内部出现起火或触电的危险,从而对消费者造成意外伤害。


另外,标称广东国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榨橙机(规格型号OG01;生产日期/批号2023-02-21//),因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不合格。据介绍,“结构”项目按照标准条款规定,开关的执行单元应清晰可见且易触及。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缺少开关单元标识,存在较大的机械危险隐患。

图/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也给出了消费使用提示,其一,关注标志说明,注意有无CCC标志,以及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是否齐全。其二,关注产品细节,选购时应注意检查电源线及接口有无破损、是否牢固,机身是否存在锐利边缘,开关按钮能否灵活操作等细节,确保产品安全可靠。其三,注意清洁保养,榨汁机使用完成后应及时拔掉电源,按照说明书拆解清洗,在清洗和安装机器时切记刀具锋利边缘,避免手部受伤。避免将主机浸泡在水中清洗,如不小心淋湿应擦干后再使用。

编辑 郑明珠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