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2023〕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商务、能源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


现将《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23年8月25日


附:全文链接


编辑 毛天宇

来源:工信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