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连板后,我乐家居自爆股东涉嫌“清仓式”减持,现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9月7日,其股价盘中一度拉升至17.46元/股,创历史新高,午后走弱,最终以跌停收盘,股价为14.52元/股。

自8月28日至9月6日,我乐家居连续十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9月6日晚,我乐家居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6月30日至9月6日期间减持2244.04万股,减持比例为7.1124%,并增持4200股。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我乐家居下发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涉嫌违规减持。9月7日,因涉嫌超比例减持,我乐家居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近日证监会“减持新规”发布,有业内人士认为我乐家居股东属于“顶风作案”。而据公开报道,此番也并非股东于范易首次违规,2021年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举牌”我乐家居且不及时披露,曾被江苏证监局下发警示函。


关于以上情况,新京报记者发送邮件尝试采访我乐家居,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

股票交易严重异动、股东涉嫌违规减持

9月6日,我乐家居再度涨停,取得8连板。据我乐家居公告显示,公司股票自8月28日至9月6日连续十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我乐家居在公告中称,经公司与其他股东核实,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2244.04万股,持股比例为7.1124%。截至9月6日收盘,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降至4200股,持股比例为0.0013%。其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为2244.04万股,减持比例为7.1124%,并买入4200股。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股东核实股份变动情况。

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涉嫌违规减持。上交所在《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中称,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乐家居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作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股票。公司相关股东的减持行为已涉嫌违反规定。上交所要求我乐家居明确列示相关股东于上述时间区间内的股份交易及持股比例变动明细;同时,立即自查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9月7日,我乐家居发布公告称,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超比例减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前述股东立案。我乐家居称,本次立案事项系针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受到影响。调查期间,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9月6日之前,我乐家居未提及过相关股东减持一事。9月5日我乐家居发布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无视证监会“减持新规”?

今年8月27日,证监会发布《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政策调整,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根据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中同时提到,从严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总量,引导其根据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减持节奏;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或者延长股份锁定期。

在该政策发布后,有多家公司宣布终止减持、承诺不减持。在家居企业中,中源家居发布了公司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安吉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2023年3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7日发布的《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自身情况,高盛投资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根据我乐家居公告,相关股东减持时间是自2023年6月30日至9月6日,业内人士认为,我乐家居股东减持股份属于“顶风作案”。

相关股东非首次违规“举牌”

根据我乐家居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于范易是公司第三大股东,截至6月30日,其持股数量为1197.13万股,持股比例为3.79%,于范易为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是我乐家居第六大股东,持股数量为577.35万股,持股比例为1.83%。

值得注意的是,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就有类似先减持再购入的行为。2021年9月,我乐家居发布关于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持有我乐家居股份,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在2021年1月27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分别买入我乐家居27.83万股、29.84万股,分别占公司股份的0.088%、0.094%,导致合计持股比例增至5.001%,在增持我乐家居达到5%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并停止交易,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1日又继续增持330.33万股,占公司股份的1.04%,至2021年2月4日才通过我乐家居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显示,于范易在6家公司担任股东,包括我乐家居、西藏富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烟台日鑫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市川海管道有限公司。于范易还在30家企业担任高管,包括在烟台埃维青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在山东埃维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在山东埃维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等。在2019年半年报中,于范易首次出现在我乐家居十大股东之列,为公司第六大股东,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持股数量为231.59万股,持股比例达1.03%。

自身发展存多重挑战

除股东涉嫌违规减持以外,我乐家居自身也存在多重挑战。

据我乐家居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我乐家居实现营业收入7.3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86.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26%。对于营业收入的变动,我乐家居称,主要是报告期内经销业务和大宗业务收入较同期增加所致。

半年报中同时称,我乐家居存在多种风险,包括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产品设计被仿制的风险等。在产品设计被仿制的风险中,我乐家居称,产品研发设计是定制家具企业业务环节的核心,公司的产品设计存在被仿制的风险,如果被冒牌生产销售本企业产品,将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及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消费意愿,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在研发费用方面,我乐家居半年报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乐家居研发费用为2287.3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51%,据介绍,研发费用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研发投入减少。


新京报记者还注意到,2020年9月,在无重大利好或利空的背景下,我乐家居股票先是涨至历史高位,其后又无征兆地骤然暴跌,连续两日钉死在跌停板,此事当时曾被不少投资者质疑。9月22日,我乐家居发布公告称,公司关注到有媒体报道市场上存在有人利用直播间、微信群向股民推荐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形,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自查,各方均未策划、参与该事件,亦未授意他人策划、参与该事件,与该事件无任何关联关系。

新京报记者 张洁

编辑 王琳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