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的嘉嘉(化名)至亲罹患重症相继过世,堂叔、护工都来争夺他的抚养权以致对簿公堂。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孩子母亲还曾留下80余万元遗产,辗转几次后竟然存在护工夫妇银行账户中。

9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顺义法院”)获悉,近日,顺义法院审结了这起为孤儿指定监护人及相关返还财产纠纷案,打通困境儿童指定监护“绿色通道”,凝聚多方社会力量,多部门携手帮扶救助,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4岁的嘉嘉重新获得监护人,并将母亲留下的遗产保全。

该案是《民法典》实施以来,北京市首例村委会(或居委会)作为临时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提起诉讼保护财产权益的案件。

至亲相继离世,堂叔、护工争夺4岁孩子抚养权

2023年2月,顺义法院先后受理了两起申请指定监护人的案件,被申请人均为嘉嘉。

嘉嘉出生于2018年12月,爷爷、奶奶、姥爷已去世多年,其父母是家中独子。嘉嘉一岁半时,父母相继去世,姥姥高某作为嘉嘉唯一的直系近亲属,承担起了照顾嘉嘉的责任。姥姥高某年迈体弱,为更好照顾孩子,她找到了此前照顾过女儿的护工何某带着嘉嘉到何某老家甘肃省共同生活。


2022年12月,高某因病去世。高某户籍地居委会得知后,立即联系何某将嘉嘉送回北京,并作为临时监护人将嘉嘉暂时交由顺义福利院照顾。

嘉嘉的堂叔魏某得知后,从辽宁老家多次前往北京了解嘉嘉的情况,并向顺义法院申请指定其为嘉嘉的监护人。与此同时,护工何某也申请指定自己为嘉嘉的监护人。

一方是共同生活两年半的护工,一方是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堂叔,究竟谁更适合担任嘉嘉的监护人?

2023年3月2日,顺义法院综合审判庭曹咏、魏薇审判团队前往福利院看望嘉嘉,与福利院院长、居委会主任、镇政府工作人员召开联合座谈会,深入了解嘉嘉的身体、心理状况,并就“谁更适合担任嘉嘉的监护人”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为了让嘉嘉尽快回归家庭,最大限度降低亲人相继去世对嘉嘉的影响,两位法官决定分头行动,开展走访调查。

3月14日,魏薇团队到达了魏某的居住地辽宁省义县某村,查看了魏某的住处,走访了村委会及周边邻居,对魏某经济能力、生活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魏家是一个大家庭,此前逢年过节嘉嘉爸爸都带着一家人回来团聚,家庭氛围很好。”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向法官介绍。

另一边,曹咏法官将何某传唤至法院,何某表示,两年多的相处时间,自己与嘉嘉已建立深厚的感情,希望法院能让嘉嘉跟自己回甘肃生活。同时,法官还致电何某居住地村委会核实情况,何某目前无固定工作,此前在北京务工,子女均已成年独立生活,未与何某一起生活,目前何某夫妇与父母在甘肃老家生活。

80余万元遗产“浮出水面”,临时监护人起诉护工归还

在此期间,法官前往社保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嘉嘉及姥姥高某的财产状况,发现嘉嘉曾从其母亲处继承过一套位于顺义区的房产,后被姥姥高某出售,这与何某所说高某没有遗产、还欠自己护工费、自己照顾高某和嘉嘉期间靠二人退休金和低保生活的说法相去甚远。

为了摸清售房款去向,法官又继续走访房屋中介人员、购房人、调取高某银行流水。买房人曾于2021年11月向高某银行账户转入购房款86.5万元,但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间,高某账户中共计81.5万元通过转账、折转取等方式转入何某夫妇银行账户。对于直系亲属均已离世、年仅4岁的嘉嘉来说,这80余万元无疑是他唯一的保障。法院认为上述转款行为涉嫌侵害了嘉嘉的财产权益,为了争取多方力量保护嘉嘉,综合审判庭庭长高蕾、法官曹咏立即将此财产线索通报给顺义区妇联、民政局及居委会。


为充分保障嘉嘉的财产权益,居委会作为嘉嘉的临时监护人积极履职,以财产损害赔偿之诉将何某夫妇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钱款81.5万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顺义法院于4月25日受理此案后,裁定对何某、何某妻子孙某名下的价值81.5万元的财产予以冻结。顺义区妇联经过协调,及时安排援助律师为嘉嘉和居委会提供诉讼代理。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还没有结果,但嘉嘉的监护人需要尽快确定。5月10日、11日,两份判决书分别送至了魏某和何某手中。

顺义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监护制度的规定,嘉嘉系未成年人,其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均已去世,没有兄姐,现其堂叔魏某表示愿意担任监护人,其他家庭成员亦表示同意和支持,符合我国自古以来重视血脉亲情、家族观念的传统家庭美德,综合考虑魏某的家庭关系、身体健康状况、性格人品、经济条件等情况,法院认为魏某具备监护能力。

申请人何某在嘉嘉父母死亡后一段时间对其进行了照顾,的确付出了部分心血和精力,应给予积极的评价,但考虑到何某与嘉嘉无血缘关系,其已年逾五十,且无证据证明其有稳定工作及收入来源。法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何某和魏某年龄、家庭、经济、履行监护职责的便利程度以及我国的社会生活习惯等情况,最终指定魏某为嘉嘉监护人。

魏某和妻子带着自己的小儿子一起来北京接嘉嘉回家。图源:顺义法院


法官:联合多方力量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在法院确定魏某为监护人后,魏某作为嘉嘉的监护人正式参与到被告何某、孙某财产损害赔偿一案。开庭当天,区妇联副主席、区民政局及居委会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

“当初,我在照顾高某女儿任某时,高某仅支付了11天护理费,后来四个月我都是无偿护理任某,还垫付了几万元的医药费。”庭审中,何某夫妻主张转入二人账户中的81.5万元系高某支付的此前欠付的护理费及医药费、来京办事往来费用以及日后照顾高某和嘉嘉的费用,但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

经法院调查,高某、嘉嘉每月养老金、低保金收入共计6000元左右,能够维持二人日常生活所需。法院认为,在高某健在且为嘉嘉监护人的情况下,即使考虑何某的看护费用,也无需在短时间内将81.5万元大额钱款转入何某、孙某账户。

何某、孙某将高某名下钱款转入自己账户的行为侵害了嘉嘉的财产权益,且高某现已去世,嘉嘉由堂叔魏某担任监护人进行抚养,何某、孙某日后已不再照护嘉嘉,故二人对于所得钱款应予返还。鉴于何某、孙某照顾嘉嘉两年有余,确实付出了劳动和心血,法院结合当地生活水平、护理标准及高某、嘉嘉的收入情况等综合确定返还财产数额为74.5万元。

为了避免侵害嘉嘉财产权益的行为再次发生,判决对魏某此后的监护行为也进行了提示:“希望魏某在今后的生活中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处置未成年被监护人的事务时,立足于满足被监护人的利益,在为嘉嘉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的同时,妥善管理和保护嘉嘉的财产,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判决作出后,被告何某、孙某未提出上诉,该案已生效。

历经先后五个多月的审理,嘉嘉的监护权归属及财产返还纠纷终于落下帷幕。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实地调查、多方座谈、调取证据、开庭审理的过程,曹咏说,“嘉嘉的生活能逐渐回归正轨,健康快乐成长,就是我们所有人努力的目标。”

少年审判的目的是要通过联合各方力量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让本已面临不幸的幼儿尽可能获得家人、社会更多的关爱,尽快摆脱阴霾,健康成长。顺义法院将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全面整合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力量,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至审判全过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编辑 刘倩 校对 朱名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