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晚,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下简称“天津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优化天津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进一步优化天津“认房不认贷”政策。


有接近天津住建部门人士表示,“认房又认贷”是房地产市场过热时期出台的典型的限制性交易政策,当前市场供求关系已发生重大变化,部分限制性政策应适度优化甚至退出,“宽松”将成为楼市调控主旋律,不排除天津市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可能。


9月18日晚,天津市三部门发布《通知》,进一步优化“认房不认贷”政策。资料图片


优化“认房不认贷”,不再需结清贷款


上述《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天津住房限购或非限购区域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相应区域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自2023年9月19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实际上天津从去年开始就已经施行了“认房不认贷”政策,那么,此次天津优化后的“认房不认贷”政策相较之前有何不同呢?


记者梳理发现, 2022年9月17日,天津开始施行商贷“认房不认贷”政策。其时,天津市住建委等7部门发布的通知明确,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40%。并且,对于已结清购房贷款且在天津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可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认房不认贷”。


2023年5月25日,天津开始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同样施行“认房不认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的通知》明确,职工家庭房屋套数核定住房交易时,以天津市住房交易主管部门及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记载于住房交易合同文本上的购房套数为准,购房套数根据购房合同或协议附件中记载职工家庭住房套数所在页各项数值累计计算。业内人士还指出,根据该政策,公积金首次贷款结清后,名下无天津房产,二次使用天津公积金贷款,可按照首套政策执行;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后不可再用。


对比来看,天津此前实行的“认房不认贷”,均需结清购房贷款,而9月18日出台的最新政策,与此前政策的最大区别在于,不再需要“结清购房贷款”。


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天津此次发布的政策具有创新性。一方面,其本身就是“认房不认贷”政策的体现,使得相关购房人可以享受首套房政策待遇。另一方面,天津此次政策把该市分为限购区和非限购区,即市区和非市区(郊区),市区与郊区的住房套数贷款均不互认,这就比普遍意义上的“认房不认贷”政策更宽松。也就是说,只要市区无房,无论郊区是否有过贷款,哪怕正在还贷,在市区买房也算首套。


利好政策密集出台,促进购房需求释放


根据中指研究院最新发布的数据,今年8月,天津房地产市场成交量已连续五个月下滑,为年内次低值,仅高于1月水平,成交面积为2014年以来同期最低。具体来看,8月份,天津商品住宅成交55.1万平方米,环比下降3.57%,成交套数为5052套。成交价格方面,8月份,天津市商品房成交均价1.74万元/平方米,环比微幅上涨0.56%,同比上涨1.37%。


中指研究院指出,除了“认房不认贷”政策外,近段时间天津还频频推出其他楼市新政。比如,8月25日,天津公积金新政开始执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100万元;9月1日,天津发布新政,涉及缩小限购区域、降低首付比例等。区域政策方面,9月8日,西青区发布购房补贴政策称,即日起到12月31日在西青区购房按照总购房款的0.5%给予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9月18日,静海区发布通知称,即日起至12月31日实施购房补贴,最高不超5万元。


在业内人士看来,天津利好政策密集出台,降低购房者置业门槛和购房成本,有利于促进购房需求释放。此外,从市场层面看,天津中原研究院分析,近期随着新政的出台,引发了天津二手房的挂牌潮和降价潮,挂牌量创历史新高,超五成房源为降价房源。热点区域方面,天津市内六区以河西、南开为主,其他热点区域仍为滨海、环城和武清,预计9月份天津二手房市场整体成交量有一定的提升,热点区域仍为上述传统热点区域。


有接近天津住建部门人士表示,“认房又认贷”是房地产市场过热时期出台的典型的限制性交易政策,根据目前情况可以判断,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已经发生重大变化,部分限制性政策应适度优化甚至退出。接下来,“宽松”将成为楼市调控主旋律,不排除天津市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可能。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刘军